宝利策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。
一、公开范围
主动公开:《宝利策略信息公开实施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的信息。
依申请公开: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、生活、科研等需要向公司依法申请公开的有关信息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。
二、公开渠道
1.“宝利策略”门户网站(/);
2.“江苏扬汽集团”微信公众号;
3.其他: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。
三、公开时限
收到信息公开申请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应书面告知申请人,但延长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。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,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。
四、申请渠道
(一)各信息产生部门是履行主动信息公开和依申请信息公开责任主体,按以下规定履行公开程序:1、部门发起人通过OA办公系统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”,依次提交本部门、法律顾问、办公室负责人审核,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批。2、所提交公开信息批准后,由办公室在公司网站“信息公开”栏目进行发布;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,信息公开主体部门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给申请人。
(二)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信息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公开申请。填写《宝利策略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。
1、邮政寄送
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集团提交申请。
来信请寄: 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530号, 宝利策略党群工作部信息公开负责人(收),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邮政编码:225100。
2、传真申请
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请,在传真件上须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,传真号码:0514-80975000。
3、电子邮件申请
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请,在邮件上须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,邮箱地址:yqjtdqb@126.com。
五、监督和保障
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公司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和建议,会同纪委办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违反集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,对公司带来不利影响、造成不良后果的,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限期整改;情节严重的,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。